2006年1月下旬,国土资源部发布2006年 第 3 号公告《2006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审批公告(第1号)》,广东省惠州地质工程勘察院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
这是国土资源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等规定,经审查,对原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进行重新核定后授予的。勘察院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通过重新核定,将大大提升我院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竞争力,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